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0:44:2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 关于公布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职称办〔2020〕11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教育厅: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王喜等428人已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吴福海等107人已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乡村)资格,刘婷婷等20人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费勇芳等4人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乡村)资格。经批准委托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周世科已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扬州大学第二幼儿园居玲玲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9年12月8日起算。
附件:2019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20年1月3日
附件下载: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fbcad7c8-5bc0-4416-8df2-f79c8f732b17.png2019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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