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 娄地税函[2012]32号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税收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娄底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税收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娄地税函32号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税收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娄地税函3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23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迎接省局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交叉检查,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税收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函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局文件要求,逐项逐条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在市局上半年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中已经发现的问题和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二、此次检查内容涉及到税政、征管、收入规划核算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自查,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并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税收资金检查工作底稿》(附件1)和《税收资金检查工作统计表》(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税收资金监督管理提出工作建议,撰写税收资金管理检查工作报告,于9月3日前上报市局,报送地址FTP//收入规划核算科/综合/2012年/税收资金检查工作报告。
三、为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到位,市局明确,如在省局的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中没有如实反映的,将在2012年收入规划核算工作考核中扣分。
附件:(略)
1. 税收资金检查工作底稿
2. 税收资金检查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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