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1:41:1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土地征用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ZJSP13—1998—0017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于土地征用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浙社险71号

绍兴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土地征用工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绍市劳办43号)收悉。经研究,我们意见,土地征用工的连续工龄,要从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录用为正式工人之前在企业工作的时间不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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