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地方税务局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鼎城区武陵镇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公告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鼎城区武陵镇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公告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鼎城区武陵镇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公告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4年5月5日
鉴于武陵镇在地改市时已划为城区范围,因此,武陵镇范围内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适用市区7%的税率。
特此公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