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九)
消费税实施条例释义与实用指南(九)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释义与实用指南]
本条规定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从该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基既包括关税,也包括消费税本身。这一制度设计主要是和国内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基保持一致。
---------------- 对应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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