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1:02:24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对市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2年4月27日 张地税函31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doc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