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的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的公告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6年12月31日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简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税模式。全市纳税人只需到全市国税或地税办税服务厅的一个窗口,提供一套资料,即可办理国税和地税的涉税业务。
二、业务范围。除车辆购置税、二手房交易和出口退税业务外,办税窗口服务覆盖其他所有国税地税业务,并实现“一窗通办”。
三、推行步骤。县(市)区办税服务厅从2017年1月1日起推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从2017年3月1日起推行,实现全市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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