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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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皖人社明电〔2013〕9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5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2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决定于2013年8月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与服务对象
(一)活动名称: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3 年8月1日 至8月 31日 。
(三)活动主题:离校未就业,我们来帮您。
(四)服务对象: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目标
整合就业信息服务多方资源,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搭建适合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政策、获取信息、提升能力,尽早实现就业。
三、活动内容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
由厅本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借助“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平台,以“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为主会场,并设置招聘月活动专版,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招聘信息服务:统一发布我省“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提供的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
2.就业见习信息:统一发布各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信息。
3.职业培训信息:统一发布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信息。
4.就业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各地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信息。
同时,厅本次活动领导小组将上述信息一并上报至部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国公共招聘网”上发布。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
1.各市要组建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并于7月 25日 前上报相关联系方式。
2.各市要尽快制定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活动顺利举行。
3.各市8月 13日 前向省人才服务中心上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真性、完整和有效,具体要求从“全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download/20130720.html)下载。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各市“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按要求上报招聘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
(2)各市就业见习单位与见习岗位信息;
(3)各市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信息;
(4)各市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信息。
4.各市“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要在本地网站上开展招聘月活动,内容包括:
(1)悬挂本次活动统一标识(可从“全国公共招聘网”http://www.cjob.gov.cn/download/20130720.html下载);
(2)搜集发布一批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就业见习信息、职业培训信息;
(3)开辟网站专区重点解读本地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信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各参与单位在上报信息和开展本地活动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在认真总结今年5月份开展的“2013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经验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取本次活动有关综合指标继续在全国名列前茅,确保招聘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的要求,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规定,提前协调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保障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三)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总结主要做法和工作收获,于9月 12日前 将活动总结上报省厅。

厅本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文琦 省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传真):0551-62998299
电子邮箱: 786676013@qq.com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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