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0:39:25

上海市商务委;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海关 沪商外径[2013]481号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2013年通过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与复审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商务委;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2013年通过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与复审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沪商外径481号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2013年通过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与复审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沪商外径481号
全文有效
2013年7月16日
附件: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税局关于2013年通过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与复审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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