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0:35:4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安徽人社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节选)



皖政〔2017〕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基础上,省政府对1952年—2000年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1952年—1978年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因年代久远,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认全部失效,失效文件不再对外公布;对1979年—2000年印发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1750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确认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挡”。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文件清理工作,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节选)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19.关于转发《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会议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皖政〔1980〕65号)
37.转发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单位关于整顿行政和企业事业部门招待所的报告》(皖政〔1980〕110号)
46.批转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皖政〔1980〕125号)
54.批转省计委《关于一九八〇年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皖政〔1980〕143号)
64.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地质部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的报告》(皖政〔1980〕203号)
121.批转省劳动局《关于我省职工退休退职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皖政〔1981〕66号)
127.批转省计委《关于一九八一年全省高等学校(暑假)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皖政〔1981〕89号)
133.批转省计委、省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一年招工问题的报告》(皖政〔1981〕107号)
135.批转《关于做好一九八一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皖政〔1981〕110号)
148.关于处理省机械系统原半工半读学校毕业生分配中遗留问题的批复(皖政〔1981〕139号)
177.转发省人事局《关于我省一九八一年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皖政〔1981〕205号)
186.批转省计委、省人事局、省教育厅、省高教局《关于我省一九八一年度毕业研究生和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皖政〔1981〕219号)
241.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我省一九八二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皖政〔1982〕104号)
250.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育厅、省高教局、省人事局《关于一九八二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皖政〔1982〕119号)
254.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关于部分地区、厂、矿企业奖励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皖政〔1982〕125号)
25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82〕127号)
277.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工资的决定》的通知(皖政〔1983〕1号)
282.批转省人事局、教育厅、劳动局、高教局关于我省一九八二年高等院校自费走读毕业生推荐分配问题意见的报告(皖政〔1983〕14号)
304.转发《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三年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皖政〔1983〕76号)
311.批转省计委、人事局、教育厅、高教局《关于一九八三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皖政〔1983〕94号)
339.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一九八三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评奖的意见》(皖政〔1983〕174号)
343.批转省企业调整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劳动局、轻工业厅、商业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通厅、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调整工资问题的报告》(皖政〔1983〕180号)
355.批转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九八三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皖政〔1984〕11号)
378.批转省人事局《关于解决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有关问题的意见》(皖政〔1984〕60号)
387.批转省计委、教育厅、人事局《关于一九八四年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皖政〔1984〕78号)
399.批转省人事局《关于颁发“贡献奖”的意见》(皖政〔1984〕113号)
417.关于实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皖政〔1985〕11号)
426.转发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两个通知(皖政〔1985〕34号)
460.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皖政〔1986〕11号)
462.批转省大专毕业生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一九八六年全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意见的报告》(皖政〔1986〕17号)
464.转发《全省城镇劳动就业工作会议纪要》(皖政〔1986〕24号)
488.颁发《安徽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安徽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安徽省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安徽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皖政〔1986〕98号)
593.批转省人事局、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一九八九年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1990〕7号)
594.批转省劳动局等部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1990〕13号)
599.批转省人事局关于一九八九年适当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工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1990〕36号)
600.转发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皖政〔1990〕38号)
625.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小三线企(事)业单位调整搬迁工作的通知(皖政〔1991〕31号)
631.转发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1991〕43号)
631.转发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1991〕43号)
657.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皖政〔1992〕8号)
681.批转省劳动局关于加快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报告的通知(皖政〔1992〕85号)
694.批转省劳动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就业工作报告的通知(皖政〔1993〕31号)
705.批转省劳动局关于企业招用农民工有关问题报告的通知(皖政〔1993〕48号)
710.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1993〕56号)
751.批转省劳动厅关于我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皖政〔1994〕67号)
760.关于公布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1994〕85号)
806.批转省人事厅、省行政学院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家公务员正规化培训意见的通知(皖政〔1996〕39号)
812.批转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1996〕49号)
835.关于深入开展再就业工程的通知(皖政〔1997〕36号
844.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通知(皖政〔1997〕58号)
846.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劳动者最低工作标准的通知(皖政〔1997〕65号)
870.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1998〕37号)
877.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1998〕53号)
888.批转省劳动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8号)
893.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1999〕16号)
897.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行办法》和《安徽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试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99〕22号)
899.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性表彰奖励公开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1999〕26号)
92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政〔2000〕23号)
938.转发省劳动局、总工会《关于全省调资升级工作座谈会议情况的报告》(政办〔1980〕8号)
943.关于选招、选调外贸专业人员的批复(政办〔1980〕26号)
1019.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政办〔1982〕63号)
1081.转发省计委、教育厅、人事局、劳动局《关于部分高校、中专“内招”收费走读生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政办〔1984〕4号)
1091.转发省劳动局《关于我省一九八四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报告》(政办〔1984〕46号)
1130.转发省劳动局《关于今年城镇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政办〔1984〕142号)
1146.批转省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五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报告》(政办〔1985〕30号)
1191.转发省劳动局《关于一九八六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办〔1986〕21号)
1216.转发省人事局《关于开展人才、智力对口支援山区、老区和贫困地区工作的意见》(政办〔1986〕68号)
1224.印发上海市劳动局、安徽省劳动局《关于上海在皖南小三线单位交给安徽时有关人员安置问题的协商纪要》(政办〔1986〕81号)
1244.转发省劳动局、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一九八七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报告》(政办〔1986〕118号)
1324.印发全省劳动就业工作会议纪要(政办〔1988〕44号)
1406.转发省劳动局等部门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1990〕63号)
1426.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不得收取费用的通知(政办〔1991〕28号)
1433.转发省劳动局关于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政办〔1991〕42号)
1473.转发省劳动局关于加快全省劳务市场建设的报告的通知(政办〔1992〕76号)
1522.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皖政办〔1994〕9号)
1565.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皖政办〔1995〕56号)
1588.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996〕23号)
1603.关于建立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皖政办〔1996〕53号)
1614.关于进一步做好纺织企业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1996〕71号)
1643.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社保委办公室关于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奖励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997〕52号)
1659.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为发展非国有经济做好人才人事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998〕40号)
1695.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9〕44号)
170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999〕58号)
1710.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999〕67号)
1728.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0〕24号)
1737.转发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0〕79号)
1739.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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