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10:13:18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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