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9 05:12:18

关于2021年度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3 10:05 编辑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9/502_1594242737135.mp4

为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要点主要有四个
1
适用范围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
判断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自2019年度起,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时,仍然沿用上述判断方法。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
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
适用时间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4
办理方式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
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自行计算并申报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注意啦
1.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可延缓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2.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增加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栏次,小型微利企业可在此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以查账征收企业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如需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申报表L15栏次选择“是”,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可延缓缴纳金额,默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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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选择放弃享受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申报表L15栏次选择“否”,弹出确认放弃对话框,点击“是”。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9/247_1594242736799.png?width=1080&size=116464
填写不缓征说明后,系统自动计算本期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并填入申报表15栏次。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9/293_1594242736882.png?width=1080&size=104431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报表的选择栏次在申报表L19栏次。

附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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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7月申报期: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