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税务: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提速增效获好评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8 17:30 编辑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8/169_1594186589847.jpg?width=591&size=25903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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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更好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了能够让纳税人看懂政策、用对政策,太原市迎泽区税务“青团税吧”第七期为大家解读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物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判断是否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您选择转登记后又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办理转登记了。
2.当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从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存在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需要计入“"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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