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ZJSP13—2008—0039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业退休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79号
金华市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退休后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金市劳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退休后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养老金问题,按(84)侨政会字第071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退休退职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时未纳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可按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补缴相应的医疗保险费,并按当地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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