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8 11:34:18

河南省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信阳市地税发[2008]第47号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阳市地税发第47号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阳市地税发第47号
全文有效
2008年6月19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
现将《信阳市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信阳市交通运输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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