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函[2014]2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软小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软小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10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附件:
税总函29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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