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地税函[2008]182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地税函182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地税函182号
全文有效
2008.12.25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郑东新区局、直属局、涉外局、机场局、发票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地税函〔2008〕33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和部署,市局要求各单位结合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所得税税源、征管能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及2007年度自行申报人数等因素确定各自目标,原则上各单位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要高于上年申报人数。
(二)各单位要在2008年度自行申报期开始前,即12月29日至31日三天内将2006年、2007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个人基础信息和申报纳税信息,输入到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的BIMS系统。2008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的各项数据也需要及时登录该系统。此项工作时间紧、要求准确度高,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好内部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
(三)在申报期内,各局要按规定通过办公自动化报送统计表,具体时间要求分别为2009年1月12日、2月2日、2月15日、3月2日、3月10日、3月15日、3月25日、3月31日下午16点前报送表一和表二,表格式样见省局附件一。申报期结束后,各局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并将总结报告于2009年4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局所得税处。届时市局要对各单位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考核内容见省局附件二。
(四)收集和整理2008年度代扣代缴单位支付所得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数据,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将自行纳税申报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和税务机关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的宣传贯穿始终。
(二)经市局研究决定,2009年3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要安排值班人员,正常受理纳税人自行申报,确保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各单位要提前在办税服务厅贴出公告告知纳税人。
(三)各单位要在2008年12月29日前通过省局内部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BIMS系统,熟悉并掌握输入方法,确保录入工作按时完成。网址:http://10.8.8.72/bimsweb用户名hnywy点击菜单中“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栏进行录入。
(四)各单位要在2009年2月底前将已整理的2008年度代扣代缴单位支付所得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数据(表格式样与上年相同),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市局二处,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详细,以便于及时无误的邮寄给纳税人。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8〕339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在目前经济增速放缓、税收增幅减小的情况下,各地要充分认识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是该项工作开展的第三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加强高收入者征管,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
二、深入宣传和广泛提醒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申报
要制定自行纳税申报宣传工作计划,尽早启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自行纳税申报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以及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等。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选择与高收入人群联系紧密的地域宣传,采取高收入人群可能关注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要重点结合纳税人近年来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宣传,宣传纳税人为什么要自行纳税申报、哪些收入要(不要)申报和不申报的法律责任。要突出宣传的实效性,切实为纳税人解疑释惑,消除顾虑,引导纳税人申报。要做好内部人员的培训,保证对外宣传和解答问题的准确性。
三、采取有效方法推进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要深入研究,认真部署,以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和典型案例曝光为突破口,全面推动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与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出版社、彩票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获取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稿酬所得、中奖所得等相关信息。要与宣传部门、邮政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宣传、邮寄申报等工作。要结合本地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认真分析,摸清底数。要确保税务机关已掌握的高收入者依法申报,并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抓住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小的地区和行业,提高这些地区和行业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率。近几年来,个人的投资分红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一直是征管的薄弱环节,各地应针对薄弱环节重点研究堵漏措施。
四、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和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
要继续运用和强化设立咨询台、上门集中辅导、政策宣讲会、电视专题讲座等服务措施。要及时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提供平时已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信息的查询,运用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申报提醒。要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特别是提供网上申报、绿色申报通道等。要切实做好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管理暂行办法》,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权益。为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服务工作质量,经省局研究决定,2009年3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全省各办税服务厅要正常工作,确保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各地要提前将此通知告知纳税人。
五、切实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和可利用度
加强自行纳税申报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辅导,促使纳税人准确、如实申报。在受理申报环节,要主动提醒纳税人是否还有其他项目要申报,认真核对各所得项目的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和应退税额是否计算准确,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在数据审核录入和统计分析时,对申报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申报可能不实的申报表等申报资料要单独存放,具体核实,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的质量。要通过加强分行业人员和分项目申报数据统计分析,切实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的可利用度。
在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期开始前,各地要将两年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基础信息及申报纳税信息输入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的BMAS系统。充分利用和挖掘已掌握的申报数据,确定本地区的高收入行业和人群,从而采取更加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提高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管理质量。
六、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各地要加强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好工作。要科学分析预测本地区可能达到的申报人数,确立工作目标并且分解落实到相关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在申报期上级地税机关要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和工作目标落到实处。要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定奖惩方案和机制,确保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稳步顺利进行,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申报期结束后,省局将对各地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考核内容见附件二。
七、及时报送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报表及工作总结
在申报期内,各地要按规定上报统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申报期结束后,各地应在2009年4月3日前,将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送省局。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一)自行纳税申报结果
(二)申报人数最多的前5个职业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其中应包括各地印发宣传资料的份数、12366接听咨询电话次数、税务网站访问人次、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人次、举办培训班及宣讲会的次数、上门集中辅导或受理申报的次数、截至2009年3月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情况和2008年全年开具情况或者其他供纳税人查询扣缴单位支付所得及扣缴税款的措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人数和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人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申报期结束后的后续工作打算和建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申报期内分阶段相关数据统计。
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项目情况统计表(表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申报人次
其中去年已申报人数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申报重合率A
申报重合率B
合 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行业情况统计表(表二)
金额单位:万元
行 业 申报人数 其中去年已申报人数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申报重合率A 申报重合率B 合 计 1.金融保险 2.通信 3.电力 4.医院 5.高等院校 6. 采矿 7. *中介机构 8. *专业培训机构 9.房地产 10.科研 11. IT行业 12. …… 填表要求:(1)采用A4纸,横向页面设置,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3)行业:*中介机构(重点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培训机构(如外语、职称、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基础教育等辅导培训)
(4)申报重合率A=去年自行申报人员在今年继续申报的人数÷今年自行申报人员人数×100%。
申报重合率B=去年自行申报人员在今年继续申报的人数÷去年自行申报人员人数×100%。
申报重合率A每期报送,申报重合率B在2009年4月1日和申报重合率A共同报送。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请于2009年1月15日、2月5日、2月19日、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4月1日上午12点前报送表一和表二;
申报期结束后,2008年4月3日下午5点前报送工作总结。
(二)报送方式: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办公自动化报送。
联系人:黄炜
电话:0371-65806328(办公)13323835812
附件二
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完成,申报期结束后,省局将对各单位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补税额;3、申报重合率;4、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送质量;5、信息化手段运用情况。
以上五个方面分值各占20分,总分100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省局将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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