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8 11:15:59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豫财税政[2010]31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豫财税政31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豫财税政31号
全文有效
2010年6月9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后,现公布第一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三家非营利组织名单,分别是:河南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河南省羚锐老区扶贫帮困基金会。河南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0年-2014年,为期五年;河南省羚锐老区扶贫帮困基金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09年-2013年,为期五年。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豫财税政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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