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8 11:10:47

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地税发[2011]第24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争议税法援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争议税法援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地税发第24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争议税法援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地税发第24号
全文有效
2011年3月4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直属分局、国际分局、发票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纳税人涉税争议救济渠道,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市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争议税法援助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转变观念,提升认识
税法援助是新形势下为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而推出的一项新制度,是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渠道的有益补充,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实施此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以此为工作抓手和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税收执法,排查矛盾隐患,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重视对税法援助工作的领导,要站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保障地税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落实好税法援助工作,从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划分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税法援助工作机制,形成法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人人都是援助主体的工作新格局。
三、讲究方法,注重协调
在税法援助工作中,要坚持公平正义,加强工作透明度,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坚持以调解为主,注重应用调解手段,注意发挥税法援助制度便捷高效、方式灵活的优势,引导征纳双方和平协商,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降低涉税争议的负面影响。
四、探索规律,及时总结
要把税法援助工作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相结合,及时归纳总结税法援助个案中发现的以及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各方面工作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涉税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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