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豫政办[2018]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5号
全文有效
2018-1-1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内容
按照《意见》要求,在河南自贸区实施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复制推广《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4号)已经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及改革措施。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二、改革方式
结合河南自贸区实际,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经验,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一)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由审批改为备案。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包括“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
(四)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切实打通企业办事环节。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等35项行政许可事项。
(五)强化准入监管。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不得随意放宽审批条件。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3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制定明确具体的行业经营标准,培育壮大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作用。
三、相关改革措施
(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河南自贸区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实施本片区管委会权限内的行政许可权。试点内容中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由各片区管委会综合审批机构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审批主体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对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要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管理要求,形成突出监管措施的配套管理办法,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各片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对市场主体的审批监管转变为合规监管,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极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河南自贸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全省“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在河南自贸区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事项,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编办、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做好政策指导工作,省自贸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纳入试点内容的事项,由具体承担许可职能的部门负责落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由省自贸办会同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各片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片区管委会为监管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工作,由省自贸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多证合一工作,由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要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其他相关改革,制定具体的落实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鼓励探索创新。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河南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尊重并发挥河南自贸区的首创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河南自贸区各片区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省自贸办、编办、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改革试点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尤其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做法,并对“证照分离”改革经验进行汇总评估,形成全面推开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督导落实。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不力、刁难市场主体的要严肃问责。
(四)坚持依法推进。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河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对超出试点内容的其他事项,改革方式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的,可参照上述改革方式自行改革;涉及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附件: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具体事项表(共97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改革方式
取消审批
保留审批
直接
取消
审批
审批
改为
备案
实行
告知
承诺制
提高透
明度和
可预期性
强化
准入
监管
1
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
药品广告异地备案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3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
使用许可(一、二类)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4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
资格认定(境外就业、
留学除外)
河南省公安厅
√
5
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
车辆营运证核发(区
县许可事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6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行政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
√
7
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
饮的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8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
并、合并、分立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
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
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0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1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
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
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
批(不含商标、票据、
保密印刷)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2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3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设立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4
音像制作单位、电子
出版物制作单位变更
名称、业务范围,或
者兼并、合并、分立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企业审批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16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17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收集、运
输、处理服务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18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河南省公安厅
√
19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
许可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0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1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2
道路运输站(场)经
营许可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3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升级、增项、变更
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核定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5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
可(货运出租、搬场
运输除外)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6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8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
训机构设立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29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
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资格认定
河南省民政厅
√
30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
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
河南省交通运
输厅、河南自
贸区各片区管
委会
√
31
港口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32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
许可
河南省交通运
输厅
√
3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
务许可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34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
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35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许可
河南省交通运
输厅、河南自
贸区各片区管
委会
√
36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
可(货运出租、搬场
运输)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37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
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
构设立审批
文化部、河南
省文化厅
√
38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
投资设立合资、合作、
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
机构审批
河南省文化厅
√
39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
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0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
卖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1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2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3
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河南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及其
各分支机构
√
44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业务的检验许可
质检总局、河
南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45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
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6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7
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
执业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8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
理记账业务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49
设立饲料添加剂、添
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企业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0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
审批
河南省卫生计
生委、河南省
中医管理局、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
生许可(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
除外)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2
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
质许可
国家测绘地信
局、河南省测
绘地信局
√
53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
目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5
拍卖业务许可
河南省商务厅
√
56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7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58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河南省公安厅
√
59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
许可
河南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
60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
变更审批
河南省政府金
融办
√
61
保险公司变更名称、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
营业场所、撤销分支
机构、公司分立或者
合并、修改公司章程、
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
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或
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及保险公司
终止(解散、破产)
审批
保监会及派出
机构
√
62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资格审批(初审)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63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
资格审批
河南省商务厅
√
64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
加工企业许可
河南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
65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
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
并、合并、分立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66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单位审批
河南省文化厅
√
67
设立广播电视视频点
播业务(乙种)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68
化妆品生产及卫生
许可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69
食品生产许可(保健
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除外)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70
食品销售许可、餐饮
服务许可(合并为食
品经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71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审批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72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
批(批发、零售连锁
企业)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73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注册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74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核发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75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76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第三方物流除
外)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77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第三方物流)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78
食品生产许可(保健
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婴幼儿配
方食品)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79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
使用许可(三、四类)
河南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
80
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
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
√
8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许可
质检总局、河
南省质监局
√
8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核准
质检总局、河
南省质监局
√
83
农作物种子、草种、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河南
自贸区各片区
管委会
√
8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核发
河南省公安
厅、郑州市、
开封市、洛阳
市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
√
85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
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
目审批
河南省公安厅
√
86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
构审核
河南省商务厅
√
87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
构的设立和变更审批
商务部
√
88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89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安全监管总
局、河南省安
全监管局
√
92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核发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3
新建、改建、扩建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
送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河南省安全监
管局、河南自
贸区各片区管
委会
√
9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
营许可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5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审批
河南自贸区各
片区管委会
√
96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
可证核发
河南省国防科
工局
√
9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
产许可
河南省国防科
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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