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善政办发[2013]88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双均”化税收保障协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双均”化税收保障协作的实施意见
善政办发88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双均”化税收保障协作的实施意见
善政办发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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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要素的节约集约利用,现就加强部门协作,夯实涉税信息,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为总目标,强化“亩均、人均、科技论英雄”核心理念,围绕提高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贡献、人均产出效益,降低亩均能耗排放,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引导约束政策,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建设,力争在县域产业转型发展上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门有效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多用途协税护税网络平台,完成数据信息交换。通过对亩均销售、亩均税收、亩均地方贡献、人均产出和单位能耗等指标的监控、比较、分析,建立科学化的企业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激励政策,完善项目准入指标体系,促进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部门信息共享
1.技术准备。县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及信息数据现状,在充分考虑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基础上,细化数据指标,统一格式标准,共同商定数据交换的内容和方式。
2.数据整理。根据部门间数据共享商定要求,抓紧整理、完善数据库和有关信息数据,确保交换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建立平台。由县地税局建立FTP数据交换平台(有联网条件的部门可实行数据实时提取),开发数据交换及分析软件,确定数据导入格式,建立数据导入接口,供部门间定期数据交换。
(二)开展部门协同控管
1.坚持源头控管。县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把涉税证明作为办理权属登记或其他涉税事项的必备材料,探索形成协税护税的新机制。
2.加强数据比对。由县地税局定期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差异数据,反馈不匹配数据,提请各部门相应处理。
3.信息综合运用。各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及分析获取相关比对信息和指标数据,围绕目标开展工作。强化政策引领,促进品质提升,加快转型升级,探索构建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企业评价和分类管理机制。
(三)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为推进部门协作、构建信息平台、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于各部门参与此项工作增加的支出,包括分类清理、补充登记信息,建立完善、更新维护相关数据库,开发建设、升级改造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整理录入未形成电子信息的纸质历史资料等,给予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局、县统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承担协调、会商、决策等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县地税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日常工作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部门按照数据交换分析平台业务需求切实做好数据的日常整理分类、加工交换、比对处置等工作,具体提供信息数据内容如下:
县财政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企业地方税收(费)入库情况及其它涉税信息。
县国税局:负责提供企业税收入库情况及其它涉税信息。
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土地登记信息、农用地转用信息、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备案信息、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转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信息及地价成果等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非住宅预售许可及销售、征收拆迁、竣工项目、非住宅登记等信息。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全部登记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各类统计信息。
县供电局:负责提供企业耗电信息。
(三)强化保密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需分别签订信息数据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对不履行保密职责,违反保密管理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部门和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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