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1:25:34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全文有效
2014-9-30
各位纳税人:
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杭州国税办税手册(2013版)》中“发票管理类”编号为54的“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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