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1:18:59

吉林省国税局 吉国税发[1999]195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国税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195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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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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