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1:18:5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对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及考核定级工作的意见
津劳培字(1992)502号
各技工学校主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技工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对我市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及考核定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考核组织领导 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考核工作由市劳动局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各技工学校主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局根据本文精神拟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定级工作安排计划,报市劳动局审批后实施。 二、培训考核范围 凡在市劳动局立案的技工学校(含中央在津技校)在编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均为培训考核对象。 三、培训考核内容和标准 培训应坚持以提高技能为主的原则,按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应知)和实际操作技能(应会)培训。尚无标准的可由主管局负责组织制定,报市劳动局核准后执行。在培训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工作可参照本部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最低技术等级为八级制的五级。不符合考核五级工条件的和院校毕业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不足两年的,可暂缓进行考核。在本工种(专业)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基本具备高级工水平的,可参加高级工培训考核。 四、培训考核办法 培训考核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分中级、高级两个层次进行。中级班培训考核由各主管局组织实施,高级班培训考核由市劳动局组织实施。 高级班的机电类工种(专业)由天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专业技术理论培训。操作技能培训按市劳动局统一的教学计划要求,由各主管局组织实施。本局培训有困难的,也可委托培训能力强的局代培。操作技能考核由市劳动局统一命题,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考核。非通用工种(专业)的培训须由主管局报批教学计划后组织实施,考核用经市劳动局认定的试题,由主管局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理论培训结业,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合格证书,在技术等级考核中“应知”免试。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在培训的基础上按技术等级分别进行考核。对现行技术等级标准按初、中、高级划分的,可将中级“应会”标准,按技术难易程度分解成三档,高级“应会”分解成二档,再按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五、《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 经技术等级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主管局工人考核组织须将考核结果(应知,应会成绩)汇总,填写“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技术等级考核成绩登记表”报市劳动局核准备案。《技术等级证书》经市劳动局验印后由主管局颁发。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培训、考核结果要记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作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2.今年以来由主管局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五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可不参加这次培训考核,但主管局须将参加人员考核结果报市劳动局核准、验印。 3.凡参加过我局委托天津师范大学、天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可不再参加这次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和中级技术等级“应知”考试。 4.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考核工作于一九九四年底完成,请各主管局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实施。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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