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0:58:31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流字[2000]328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地税流字328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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