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0:56:17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流字[2001]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地税流字9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9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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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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