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0:54:30

财政部 财税[2001]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财政部 财税[2001]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