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0:32:49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公告2018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公告2018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公告2018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7年2月1日
桐地税政〔2007〕8号
2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0年9月9日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3
关于调整我县零星经营业务和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
2011年8月30日
桐地税政〔2011〕39号
4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按炸药用量核定征收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2016年7月29日
桐地税政〔2016〕27号
5
关于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2017年11月14日
桐地税政〔2017〕34号

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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