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7 10:31:13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部分)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关于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通知
2007年1月4日
余地税政〔2007〕1号
2
关于余杭区实施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年12月22日
余财政210号
3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9月28日
余地税政〔2010〕48号
4
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11月26日
余地税政〔2010〕53号
5
关于金融机构代征贷款合同印花税票据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4月21日
余地税计〔2016〕1号
6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2017年11月21日
公告〔2017〕4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失效废止的内容
1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
2011年8月29日
余地税政51号
《余杭区个体工商户、门征及市场税收附征率核定表》中说明中的第一项第(3)、(4)点废止
2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第2号
附件1废止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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