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2:41:41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流函[2001]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流函24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流函[2001]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