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2:37:39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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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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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规定,现将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委托代征单位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名单
附件: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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