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委托代征资格的公(2019年第3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委托代征资格的公(2019年第3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委托代征资格的公(2019年第3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单位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序号
代征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委托代征范围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可代开的发票票种
计税依据及税率
代证期限起
代证期限止
1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有限公司
87358665
安玉红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22号
个人从乙方取得款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210mm×139.7mm)
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019年10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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