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2:21:52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资格的公告 (2019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资格的公告 (2019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资格的公告 (2019年第1期)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0.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终止下列单位的委托代征资格。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6/3617772a-d030-4426-b54b-05ae55f19df6.png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06/1dc81f21-a559-4124-9417-77fc1addbc1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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