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2:16:10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财〔2019〕250号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财〔2019〕250号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财〔2019〕250号
全文有效
2019.12.1
附件: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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