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局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下,市局机关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和积极回应社会热点,积极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新《条例》实施后,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及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渠道顺畅。
(一)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新《条例》正式实施前,本机关专门组织人员对新旧《条例》进行认真学习、深入分析和比对差异,并根据最新规定局部调整分工,完善信息审查机制,全面、准确、有效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重新梳理依申请公开流程,并升级改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公众可通过该平台向市局机关、8个派出机构和13个基层区局提交申请、查询进度和获取答复等;强调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正确区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针对公众不同性质的诉求,做好解释、引导和答复工作。
(二)资源整合,逐步规范公开形式
为进一步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在建设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积极推动基层税务机关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从纳税人视角出发,以“三项制度”为推手,在官方网站专门设立了“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对28个税务行政执法事项进行集中公示,解决各种类执法公示信息散落等问题。
(三)以点带面,持续扩大公开渠道
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主题宣讲会、撰写解读文章、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稿、开展在线访谈以及现场培训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其中,在本机关网站、大粤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线上渠道开设宣传专栏或投放税收政策宣传视频、H5动漫等;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介以及机场、高铁、商场、写字楼等户外LED屏、市内公共区域电视终端等线下渠道刊登或播放税收宣传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674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477.80万元
(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2
0
0
0
1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35
2
0
0
0
1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本机关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个税改革、社保费划转等重点工作,各部门积极主动公开相应税收信息,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但与公众不断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本机关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公开责任部门,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相关事项;二是规范处理流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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