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下调省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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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下调省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19.1.31
各省直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规定,我局从2019年1月1日起,已经统一调整了省直工伤保险费率。无论缴费单位之前执行的是基准费率还是浮动费率,一律在原费率基础上下调40%。如有单位发现系统费率执行不到位的,请立即与我局社保组联系。联系电话:38832079。
附件:《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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