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国税发[2014]1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的通知
沪国税发1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的通知
沪国税发10号
全文有效
2014年6月27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50号)工作要求,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补办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审核表》等5个报表格式,调整前后表格名称对照如下: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1 补办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审核表 补办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审核表 2 企业金税卡、IC卡移缴清单 企业金税卡、IC卡、金税盘、报税盘移缴清单 3 退出税控系统申请表 退出税控系统申请表 4 本市统一发票印制申请表 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单 5 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登记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附件:
[*]附件_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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