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0:50:15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6]7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
吉地税函77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4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做好发票集中印制工作

全省地税系统发票自2002年就实行了集中印制,经过这几年上下共同努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集中印制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有利于发票规范管理,有利于降低发票印制成本、提高印制质量。从系统工作运行情况看,发票印量逐年增加,发票控管能力明显增强,为发票管理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巩固现有成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印制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进一步加强发票计划管理
全省发票实行集中印制以来,各地在发票计划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计划编制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市州发票计划审核不严,出现漏报票种现象;有的市州虽然某类票种库存数量较多,但仍然上报计划继续印制。这些问题反映出市州局对发票计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发票用量调查和预测分析,盲目编制发票计划。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发票计划管理,增强发票计划编制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强化发票监督检查
从近几年全系统发票印制数量统计情况看,文化体育业发票印量较少,特别是旅游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等门票印制的数量与我省实际情况不符。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大对上述行业发票印制、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强化用票单位的法律意识,维护发票管理的严肃性。
附件:全省主要旅游景区发票使用情况调查表(略)
附件:发票印制企业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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