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0:31:1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黑龙江人社局
对黑人社规2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起草说明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广泛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及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建立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有利于提高就业培训效率与质量,对于更新知识,储备技能,缓解就业压力,满足享受补贴对象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及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效益等积极意义。按照《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5〕143号)、《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6〕82号)和《关于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黑人社发〔2016〕83号)精神,起草制定了《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成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征求了省财政厅、15个地市及我厅创业指导处意见,共计梳理采纳 11条意见建议,形成了目前的《办法》。
二、基本框架及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5个框架共19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要通过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第二部分认定范围和条件。制定了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的9个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机构资质、规章制度、办学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就业情况等,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列入认定范围。
第三部分认定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流程,明确了7条认定程序。具体实施步骤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先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培训能力申请参与政府采购,再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实地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确定中标培训机构,最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向社会发布中标情况。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各自的监督职责,以及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培训人员的报名、培训、考核、就业、补贴申领等全过程实现网上监管。鼓励地方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项目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培训效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部分附则。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26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5〕143号)、《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6〕82号)和《关于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黑人社发〔2016〕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借鉴了兄弟省市相关办法基础上形成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黑龙江人社局 对黑人社规[2017]2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