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黑龙江人社局对黑人社规29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始于1950年代的工人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1990年以后,随着全国性技能竞赛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表彰活动的开展,我省的技能竞赛发展迅速,并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紧密结合。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作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的重要措施,人社部把“完善技能人才竞赛选拔体系”作为“十三五”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六大工作体系之一,提出了全面提升竞赛规模、质量和影响力的新要求。近年来,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开展,竞赛的举办主体不断多元化,各行各业都参与进来,竞赛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举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30余次,20余万人参赛,4000余人获得表彰,2000余人晋升技能等级,共有200余人在国家技能大赛上获奖,30多人在世界单项技能大赛上获奖,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平台,选拔了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为推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2011年我厅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1〕7号),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形式、竞赛规程,竞赛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6〕82号),提出要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力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修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为竞赛优胜选手给予重奖突破性政策措施,为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落实竞赛表彰奖励措施,切实把《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相关政策措施细化为可操作性的工作办法和规程,我们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新出台的《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着重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形式、竞赛规程,促进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的支持政策,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者给予重奖。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6〕82号)、《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6号)等文件制定。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征求各市(地)意见,征求25个省直部门, 12家中省直企业,部分行业协会意见。
三、内容要点
(一)竞赛管理原则。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省的职业技能竞赛进行综合管理;市级(含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下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技能竞赛进行综合管理。
(二)竞赛的分级分类。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竞赛按级分为省级和市级。按类别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的技能竞赛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技能竞赛为二类竞赛。
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省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讲到这里,也就是说我们出台的《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我省境内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是各级有关部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规则,不包括企业或行业系统内部自行组织的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活动。
目前我们举办的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有部分二类竞赛是和有关团体组织联合举办的,包含岗位竞赛活动的综合性竞赛活动,不但有技能类的还有专业技术类的竞赛活动,比如全省青年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就包含公安、税务、司法等系统的岗位能力竞赛,这类竞赛我们一般按照二类竞赛进行分类。
我省组织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主要按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行安排,目前,主要有世界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全省数控技能大赛、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全省青年职工岗位技能大赛、及全省交通、印刷、民政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我厅牵头举办的主要有世界技能大赛和数控技能大赛两项。
世界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次,是世界最高水平的技能省会。在刚刚结束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国选手获得15金、7银、8铜,12个优胜奖的历史最好成绩。近年来,我省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多名选手进入国家集训队,黑龙江技师学院被国家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项目国家集训基地。明年年初,我省将启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备赛工作,5月下旬将举办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积极培养选拔我省选手参加世赛全国选拔赛,力争更多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
数控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届,目前已经举办了7届,明年将举办第八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为数控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为先进数控技术的传播应用,为我省制造业的振兴发挥作用。
(三)竞赛的的命名
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可冠以“黑龙江省”、“全省”等竞赛活动的名称。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冠以“黑龙江省(全省)××行业(系统)××职业(工种)”等竞赛活动的名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可冠以“××市”、“××市××行业(系统)××职业(工种)”竞赛活动的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开展的省、市级竞赛以及选拔赛,要按照国家要求冠以“××年度中国技能大赛”的名称 。
(四)举办竞赛的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完善的竞赛组织方案和竞赛规则;
4、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5、具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6、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这里主要是指竞赛的主办方,主要是承办单位,要具备设施设备、工作人员、专家裁判等必要条件,能够确保竞赛规范和有序实施。
(五)竞赛的举办周期和规模。
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举办周期根据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周期(一般二至四年一次)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一职业(工种)全省决赛阶段的实际参赛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15人。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举办周期由省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自行确定。
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举办周期根据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和各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一职业(工种)全市决赛阶段的实际参赛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0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举办周期由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自行确定。
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工种范围,应根据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工种范围,并结合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和各市(地)、部门及企业的实际需求状况,选择技术复杂、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大的职业(工种)或选择就业面较大、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工种),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六)竞赛命题。
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分别按现行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的技师、高级工标准命题,也可以根据竞赛要求另行制定竞赛标准。竞赛赞助单位不得参与竞赛命题工作。
各级(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内容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命题,也可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其中,实际操作成绩应占总成绩的70%以上。
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抽取试题,可以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对接,按照有关规定命题,并接受鉴定部门的监督。
(七)竞赛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应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热爱本职工作的职工(学生),并须符合竞赛规定的参赛年龄、工种(职业)等条件要求。
目前,世界技能大赛的参赛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下,我国举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一般是在竞赛年度的前一年进行国内选拔,因此,世界技能大赛国内的选拔赛要求年龄不超过21周岁。
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一般由省级竞赛主办单位从省级竞赛的优胜者中选派。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一般由市级竞赛主办单位从市级竞赛的优胜者中选派。特殊情况可通过选拔赛或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确定的推荐条件直接推荐。
(八)竞赛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
竞赛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由竞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或相应机构,从相应竞赛职业(工种)所属行业的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中,择优选拔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对已经建立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团队的职业(工种),须从获得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资格的人员中选用。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确定后,竞赛组委会可为其颁发聘书。
竞赛裁判员及技术指导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丰富的带徒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长期从事该职业(工种)工作,并在该职业(工种)专业技能高超,得到行业普遍认同;
3、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5、原则上年龄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6、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7、每一竞赛职业(工种)裁判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
这里提出了竞赛裁判和技术指导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我省每年举办的省级竞赛项目100多个,涉及机械制造、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诸多行业,各项赛事都应代表了各领域、各行业职业技能发展的领先水平。如何将技能竞赛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将技能竞赛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要求紧密结合,竞赛试题的设计解析与企业质量要求有机联系,竞赛技术专家队伍水平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举办各级各类竞赛,都应该具备或建立稳定的技术专家团队,提升竞赛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使竞赛活动贴近生产实际、贴近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达到技能竞赛传播先进技术、推动行业发展的目的。
(九)竞赛备案管理。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备案管理。举办竞赛前,主办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市级竞赛按隶属关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我们每年年初会开展当年度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工作,行业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进行申报,确定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年度计划后,向社会公布。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备案后,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主办单位如需变更竞赛名称和调整竞赛内容的,应至少在举办竞赛前一个月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并通知相关部门。
竞赛活动通知下发后,主办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取消竞赛活动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原备案机关提出书面说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取消竞赛活动,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主办单位应在竞赛正式启动前一个月向备案机关提供竞赛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竞赛的目的、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竞赛职业(工种)、规模、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命题方式、竞赛技术规则、奖励政策、竞赛组织委员会及组委会下设机构成员名单等。
主办单位应在竞赛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竞赛总结、参赛情况统计、媒体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
(十)竞赛表彰奖励。
对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者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获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主办单位共同颁发金、银、铜牌或获奖证书,符合条件的前三名在职职工选手可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龙江技术能手”。
获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的选手,由主办行业(系统)授予“××年度黑龙江省××行业(系统)技术能手”称号。
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按技师标准命题的,获前三名的选手,可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获第四至第十名的选手,可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二级);其余成绩合格的选手,可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
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按技师标准命题的,获第一名的选手,可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获第二名至第五名的选手,可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二级);其余成绩合格的选手,可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
对代表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二、三名的我省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上述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核拨。
同时,按照《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6〕82号),每年举办50个省级一类竞赛项目,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例入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项目,我们将按照规定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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