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黑龙江人社局对黑人社规19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2017年7月26日,省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公务员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黑龙江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黑人社规〔2017〕19号)。《意见》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警官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严格警官学院招生管理、提高警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工作、做好特殊公安专业人才定向招录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7个部分,适用于我省开展公安部所属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招录培养工作。
意见指出,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工作是推进我省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培养和毕业生录用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要按照质量为本、公开公正、基层导向的原则,全面推进警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逐步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要明确警官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严格警官学院招生管理,提高警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为公安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公安专业人才。
意见强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培养和毕业生录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事关公安队伍建设,事关公安工作全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要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政策,严把进人关,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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