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6 10:28:2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黑龙江人社局
对黑人社规14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政策要求,构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科学规范开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工作,省人社厅出台了《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黑人社规〔2017〕14号)。
——适用范围
在我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晋升途径
第一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人)以及取得本行业、本专业突破性重大创新成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种,符合条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申报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向基层一线倾斜
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专家推荐、组织审核、专家评审、备案聘用”的程序申报。其中,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人员,不需要专家推荐。
——破格待遇
申报人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后,事业单位人员在一个聘期内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本层级最低岗位聘用。聘用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按有关规定续聘;其他人员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自主决定聘用事宜。
——注意事项
《办法》中所列条件为“申报条件”而非“晋升条件”,即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程序参加破格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品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作客观评价,确保真正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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