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黑龙江人社局黑人社规〔2018〕16号文件解读
针对《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6号)关注和咨询较多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2.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和我省城市医院医生、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须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规定,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县及以下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应不少于1年;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3.今年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工程、农业正高级职称数额,原则上继续按照2016年度核定的数量执行。实行自评直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聘用政策,按岗位空额直接择优开展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也应科学合理实行总量控制。
4.从今年开始,全省高等学校、部分三甲医院等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工作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调整到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5.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要求,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辅助工作且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本着"评以致用、评用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6.从今年开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帮扶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不占用人单位指标),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评审;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需要说明的是:申报范围是省科技厅提供的"黑龙江省深度贫困地区科技特派员名单”(130人),各部门在此范围内自主推荐申报。
7.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我省农垦、森工行业体制改革中,涉及农垦、森工承担社会职能向地方政府移交全部完成前,今年继续由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承担原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原渠道申报参加评审。年度评审期间,因党政机构改革涉及评委会组建部门职能调整的,评审工作相应划转,并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年度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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