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
津劳办258号
关于开展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
证书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我局决定在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在全市开展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加强职业培训,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就业准入控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二、时间及内容安排
时间为9月10日~20日,即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期间。
宣传重点为推进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
三、宣传方式和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杂志、橱窗、宣传画、标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同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周或宣传日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刊登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编写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宣传。
四、组织领导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各培训机构、各鉴定所(站)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将这次宣传活动与落实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使这次宣传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形成社会各方面都来重视和支持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并于9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我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附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口号
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口号
1、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2、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职业技术和技能
3、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的鉴定书,就业的通行证
4、就业准入厂——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
5、再就业培训——劳动者再就业的加油站
6、创业培训——为青年劳动者就业做准备
7、劳动预备制度——为青年劳动者就业做准备
8、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发展,为企业输送最需要的技术技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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