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5 11:41:3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8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
国税函877号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本文自2011年1月4日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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