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8]14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属重大项目建设的纳税人开具发票事宜请示的批复
吉林省地税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属重大项目建设的纳税人开具发票事宜请示的批复
吉地税发143号
省局直属税务局:
你局《关于为省属重大项目建设的纳税人开具发票事宜的请示》(吉地税直发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省属重大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领购、开具发票比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哈大客运专线和长吉城际铁路建设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169号)规定执行,要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属地入库。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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