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对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技能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
津劳局258号
各区(县)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实现“三步走”战略,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户救济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对我市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技能扶贫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新三件事,从农村困难群体自救能力差,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必要救助的实际情况出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的适龄子女,通过技工学校教育,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从而带动家庭脱贫,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同时,为国有骨干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以缓解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技能岗位后继无人的状况。 二、实施范围 在农村,有条件的区县民政部门都应开展技能扶贫助学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技工学校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贫困学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凡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均可作为“扶助”对象。同时选择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本市技工学校作为定点学校做好农村贫困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扶助”形式及内容 自愿进入技工学校学习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要向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签订协议后,由区县民政部门资助其学费(资助标准由区县民政部门确定)。 各定点技工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民政部门资助的学生并免收住宿费。同时,积极为他们创造勤工俭学的机会,教育他们自立、自强,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定点技工学校优先推荐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其毕业后实现三年以上的稳定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将此项工作作为不断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使更多的贫困家庭得到扶助。 2、各定点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确实做好被扶助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3、对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技能扶贫助学工作从2003年度入学新生中开始实施。各区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8月中旬前报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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