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5 11:11:26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9]8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89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去年以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积极贯彻落实,较好地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但是,近期个别地方出现了不认真落实政策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现就全面做好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税收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责任感,自觉履行税务机关的内在职责,主动做好贯彻税收政策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税收任务比较吃紧的形势下,各级地税部门要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依法治税理念,切实加强领导,采取严格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为优惠政策的顺利落实创造条件。
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税务机关本身要加强政策的学习研究,使税务干部深入理解、准确掌握政策原义和执行尺度。二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省局印制的税收政策宣传资料及时发送给相关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让纳税人及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对今年全面推开的粮食购销改革企业和新一轮文化改制企业,要列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服务计划”,实施专管员上门辅导的办法,帮助企业研究涉税问题。四是对有特殊需求的企业在纳税服务大厅建立绿色通道、在局门户网站上为企业开辟“企业通”邮箱,与企业实现无距离及时全程服务。五是注意研究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监控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地落实税收政策。对纳税人反映的涉税业务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处理;对拒不执行或拖延不办的问题,要发挥税收执法监察的作用,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纠,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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