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9]7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王守臣副省长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攻坚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王守臣副省长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攻坚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吉地税函77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了推进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现将王守臣副省长2009年5月27日在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攻坚会议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现行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王守臣副省长讲话中涉及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摘自下列文件:
1、营业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65号)
2、契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通知》(财税175号)
3、印花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83号)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地税发63号)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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