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对《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基本情况材料的报告》的复函
津劳办〔2006〕323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的材料收悉。经核实,你公司具备开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的资格。望你公司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职责。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此复。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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